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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邮件的定义


“向未主动请求的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广告、刊物或其他资料;没有明确的退信方法、发信人、回信地址等的邮件;利用中国电信的网络从事违反其他ISP的安全策略或服务条款的行为;其它预计会导致投诉的邮件。”

  网络营销教学网站 www.wm23.com 2006-01-20)

  真正的Email营销不是发送垃圾邮件,但垃圾邮件对于许可Email营销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至于研究和应用Email营销,不能不涉及到垃圾邮件的问题。事实上,一些用户正是通过垃圾邮件来对Email营销产生印象的,甚至将Email营销与垃圾邮件等同起来。下面是垃圾邮件的定义及其说明。

中国电信对垃圾邮件的定义

  2000年8月,中国电信制订了适用于中国电信IP网络所有用户(包括拨号用户、专线用户及其它有业务流经中国电信IP网的用户)的垃圾邮件处理办法。中国电信将垃圾邮件的定义为:

  “向未主动请求的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广告、刊物或其他资料;没有明确的退信方法、发信人、回信地址等的邮件;利用中国电信的网络从事违反其他ISP的安全策略或服务条款的行为;其它预计会导致投诉的邮件。”

中国互联网协会对垃圾邮件的定义

  2002年11月1日,由中国互联网协会、263网络集团和新浪网共同发起,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协调小组即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国内20多家邮件服务商首批参加了反垃圾邮件协调小组。媒体称此举是向垃圾邮件打响了第一枪,但枪声响过之后,是否能将目标给予严重打击,目前还看不出任何明显效果。中国互联网协会在《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规范》中是这样定义垃圾邮件的: 
  
  “本规范所称垃圾邮件,包括下述属性的电子邮件:
  (一)收件人事先没有提出要求或者同意接收的广告、电子刊物、各种形式的宣传品等宣传性的电子邮件; 
  (二)收件人无法拒收的电子邮件;
  (三)隐藏发件人身份、地址、标题等信息的电子邮件; 
  (四)含有虚假的信息源、发件人、路由等信息的电子邮件。”

  

    《Email营销》(冯英健 著,机械工业出版社)中多处提到垃圾邮件的概念,但并未对此做出严格的定义,不同的机构之间对垃圾邮件的定义在文字描述上可能会有一定差别,但大致是一致的,其核心要素包括:未经用户许可发送;同时发送给大量用户,影响正常网络通信;含有恶意的、虚假的、伪装的邮件发信人等信息。

  

   《Email营销》一再强调,书中所讨论的Email营销方法无论是基于内部列表还是外部列表,首先都必须是经过用户许可的,对于垃圾邮件,根本不能称之为“Email营销”,自然也没有必要研究其方法和有效性。这里研究垃圾邮件的根本目的,在于让人们了解垃圾邮件和正规Email营销的区别,让更多的企业和用户自觉抵制垃圾邮件,从而净化网络营销环境,规范Email营销活动,让许可Email营销发挥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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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m23.com(201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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