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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鸿祎的官司[编辑]


      周鸿祎(zhōu hóng yī),1970年10月4日生于湖北黄冈,360公司董事长、知名天使投资人。

      周鸿祎的官司的过程可以概括为:

      2010年9月27日,周鸿祎领导的360推出隐私保护器,称QQ偷窥用户隐私,随后又推出扣扣保镖可屏蔽QQ弹窗和广告等功能。360与腾讯之间由此展开一场软件纷争,世称“3Q”事件。

      2010年11月21日,腾讯和360双双发表致歉声明,腾讯称向所有在事件中受到困扰的用户致歉,360也向用户致歉,并表示腾讯与360软件、网站已全面兼容。

      2013年1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百度公司起诉周鸿祎、奇虎公司侵犯名誉权案及诉谭晓生侵犯名誉权两案作出判决,判处周鸿祎、谭晓生及奇虎360公司败诉,要求周鸿祎、奇虎360公司删除侵权微博、道歉10天,并处罚金5万元。另外要求谭晓生删除侵权微博、道歉10天、处罚金3万元。

      2014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广东高院的一审法院判决,奇虎360赔偿腾讯500万元经济损失。

      下面,我们来详细的介绍“3Q大战”的全过程。

      事件起因是一款名为“360隐私保护器”的安全软件组件。国庆节前后,不少使用360安全软件的用户收到了一款新组件的安装信息,该组件名称为“360隐私保护器”。没想到,这款隐私保护器却成了360与腾讯对簿公堂的直接导火索。  在发布隐私保护器的同时,360安全中心官方网页上刊文称,近期接到大量用户投诉,称某聊天软件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偷窥用户个人隐私文件和数据。经验证,某些客户端软件,的确会在后台密集扫描用户硬盘,并悄悄查看与自身功能毫不相关的文件。随后,360公司总裁齐向东出面谴责,指称“这种窥视用户隐私的行为与流氓软件的行为完全一致”,严重损害了用户的利益。

  9月27日,腾讯首次发表声明,称该隐私保护器是对腾讯QQ安全功能的误解,“将QQ安全检查模块的例行安全检查和QQ用户的正常操作列为‘QQ窥视用户隐私’行为”。然而,“误解说”没能成为安抚QQ用户的良药。10月 11日,腾讯QQ产品团队再次发布“关于腾讯QQ被诬蔑‘窥视用户隐私’的严正声明”。该声明详细解说QQ安全检查原理和机制,并提出“360有故意抹黑行为”,同时宣布“采取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权益”。

  从最初声明中提“误解”到之后指责360故意“抹黑”,腾讯的态度转变与一个奇怪的发现有关。腾讯方面表示,有不少用户反映,下载“360隐私保护器”后,把任何程序,甚至360自己的软件更名为QQ.EXe,隐私保护器都会报告“腾讯QQ正在窥视你的隐私”。如果说之前用户使用QQ时会出现“腾讯QQ正在窥视你的隐私”可能与腾讯QQ存在窥私嫌疑有关的话,上述怪现象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360的隐私保护有不问缘由,只针对腾讯QQ之嫌。

  腾讯称, “360通过官方博客、官方论坛、制作专题等方式,称‘QQ窥探用户隐私已久’、‘QQ侵犯用户隐私’、‘QQ承认窥探隐私’、‘QQ正偷窥您的隐私’、 ‘请慎重选择QQ’,诋毁腾讯及腾讯的产品和服务。”而360方面则坚称,一切行动皆是从用户利益出发。

  在腾讯与360各执一词的同时,360与其他安全厂商间的关系也似乎并不和谐。10月12日,金山安全中心“高危木马疫情播报”显示,一款名为“360U盘保护”的恶性木马利用 360软件管家以及360杀毒的重大安全漏洞快速传播。金山随后在10月14日发布的《金山安全2010木马发展趋势报告》中指出,2010年新增木马中破坏性最强的是“绑架型木马”,360等相关软件很容易被木马绑架。

      作为腾讯QQ和腾讯TM系列及时通讯软件的权利人,腾讯公司在起诉书中称,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从事桌面客户端软件开发和运营的互联网公司,与腾讯公司具有竞争关系,上述三家公司的“360安全卫士”等软件和腾讯公司的“QQ电脑管家”等软件具有直接竞争关系。  腾讯称,今年9月27日,该公司发现www.360.cn网站向用户提供“360隐私保护器”软件及其相关软件(简称“360隐私保护器”),该“保护器“监测了腾讯QQ聊天软件的运行,并利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和欺骗用户,诬蔑原告和原告的产品‘窥视’用户的隐私,给原告及原告的产品和服务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害。同时,腾讯指责上述三公司通过官方博客、官方论坛、制作专题等方式,称“QQ窥探用户隐私已久”、“QQ侵犯用户隐私”、“QQ承认窥探隐私”、“QQ正偷窥您的隐私”、“请慎重选择QQ”,诋毁我公司以及腾讯公司的产品和服务。

  腾讯认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系“360隐私保护器”的开发者和著作权人,同时也是www.360.cn域名的注册人,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系上述软件的发行人,北京三际 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www.360.cn网站的实际运营人,他们共同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上述三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开发、传播和发行“360隐私保护器”及相关软件,停止虚假宣传,停止诋毁腾讯公司及其产品、服务的行为;要求上述三公司连续三个月在www.360.cn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新浪网、搜狐网、和网易等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在《法制日报》和《中国知识产权报》等报纸第一版显著位置就其不正当那个竞争行为进行道歉,消除影响;要求上述三公司连带赔偿腾讯400万元,并承担该案的诉讼费用。

   “3Q大战”自2010年2月,腾讯推“QQ医生”,此后奇虎360推出“扣扣保镖”对QQ进行去广告等。到11月3日晚,腾讯要求在装有360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要求用户“二选一”。在“3Q大战”升温后,工信部开始介入。此外,腾讯恢复兼容360软件,并分别向用户致歉。但两家公司的大战并未就此止步,而是转战法院。2012年11月,奇虎360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腾讯滥用在即时通讯软件及服务相关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构成垄断。

      2013年3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奇虎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对于上述判决,奇虎公司表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索赔经济损失1.5亿元。

      同年11月26日,该案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今日则是最高法的二审宣判。

      此外,3Q大战的另一案,即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已由最高法于今年4月24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

      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最高人民法院将公开宣判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最高法认为,本案现有证据并不足以支持被上诉人(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结论。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虽有不当之处,但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适当。即驳回360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到此,“3Q大战”终审宣判结束。

      最后,给大家整理一下思路,下面是3Q诉讼战进程表:

    第一场:2010年10月腾讯诉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  起诉理由:360向用户提供的“360隐私保护器”,监测了腾讯QQ聊天软件的运行,并利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和欺骗用户,诬蔑原告和原告的产品“窥视”用户的隐私,给腾讯声誉造成极大损害。

  诉讼请求:360停止开发“隐私保护器”及相关软件,赔偿400万元,并连续3个月道歉。

  战争结果:360败诉。2011年9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奇虎360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要求其在连续30天内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同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

  第二场:2012年4月360诉腾讯滥用QQ市场支配地位

      起诉理由:腾讯在3Q期间的“二选一”行为是典型的严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该行为导致360公司大量的用户流失,使360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诉讼请求:腾讯立即停止滥用市场地位,停止实施QQ软件用户不得与原告交易并捆绑搭售安全产品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5亿元,并公开道歉。

  战争结果:2012年4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案进行公开审理,但尚未宣判。

  第三场:2012年4月腾讯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

  起诉理由:360扣扣保镖不仅破坏了腾讯合法的经营模式,导致自己产品和服务的完整性、安全性遭到严重破坏,自己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也遭到严重损害。认定360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诉讼请求:360停止开发、传播360“扣扣保镖”及相关软件,赔偿经济损失1.25亿元,并公开道歉。  

      战争结果:2012年9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就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以上就是周鸿祎的官司的全过程。

 

     

 

 

 

 

 

 

 

 

 

参考资料: 凤凰科技发布的最新消息:http://tech.ifeng.com/a/20141016/40838340_0.shtml
扩展阅读: 新浪网科技频道的奇虎360与腾讯纷争:http://tech.sina.com.cn/z/qihuvs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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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 陈慧

最近更新:2014/10/16 9: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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