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鸿祎vs马化腾[编辑]
周鸿祎基本情况:
- 1970年10月4日生于湖北黄冈,360公司董事长、知名天使投资人。
- 1992年,大学本科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电信学院计算机系,获学士学位。
- 1995年始,周鸿祎就职于方正集团。
- 2004年3月,周鸿袆就任雅虎中国总裁。
- 2006年8月,周鸿袆投资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出任奇虎360董事长。
- 2011年3月30日,周鸿祎带领奇虎360在美国纽交所上市。
马化腾基本情况:
- 1971年10月29日生于广东省汕头潮南区。腾讯主要创办人之一,现担任腾讯公司控股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福布斯》2012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单,以403.2亿元位列第四。
- 作为企业家,他曾在深圳大学主修计算机及应用,于1993年取得深大理科学士学位。在创办腾讯之前,马化腾曾在中国电信服务和产品供应商深圳润迅通讯发展有限公司主管互联网传呼系统的研究开发工作,在电信及互联网行业拥有10多年经验。
- 1998年和好友张志东注册成立"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2009年,腾讯入选《财富》“全球最受尊敬50家公司”。
- 在2010年由财经杂志《新财富》发布的“2010新财富500富人榜”上,马化腾以334.2亿元的身家位列第五名。
- 在2014年3000中国家族财富榜中马化腾以财富1007亿元荣登榜首,相比于2013年,财富增长了540亿元。
2010年3Q大战:奇虎360与腾讯间的纠葛由来已久,被业界形象地称为“3Q大战”。
- 9月26日,腾讯借QQ客户端强制推送QQ电脑管家。
- 9月27日,360推隐私保护器监控QQ.
- 10月14日,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争。
- 10月27日,金山百度腾讯等发布联合声明,反对360不正当竞争。
- 10月29日,360推扣扣保镖,称让QQ安全快速更好用。同日,腾讯称360扣扣保镖为非法外挂,将追究法律责任。
- 11月2日,360宣布将360扣扣保镖源代码交给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托管和检测。
- 11月3日,腾讯宣布将在装有360的机器上停止运行QQ。当晚,360版webQQ上线,称将尽力与QQ共存,随后360正式下线扣扣保镖。随后,腾讯公布三项和解条件,要去360卸载扣扣保镖。
- 11月4日,360公开信,称在反思责任。腾讯发表第二封公开信。23时左右,360公告称: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强力干预下,QQ和360软件已经实现了完全兼容。
- 11月5日,金山、搜狗、可牛、遨游、百度宣布与360对抗到底。下午4时左右,腾讯webQQ重新开放。5时17分腾讯弹窗公布大战始末,3Q大战疑似结束。
- 11月7日,腾讯称奇虎360暗藏后门,并向网友征集证据。
- 11月10日,奇虎360宣布QQ和360已经恢复兼容,并在官方网站发布名为《QQ和360已经恢复兼容 感谢有您!》的公告
- 11月21日,腾讯公司于发布名为《和你在一起》的致歉信。双方冲突在工信部的介入下正式化解。
周鸿祎vs马化腾:奇虎360与腾讯之间的战争也就是周鸿祎与马化腾的战争。其中最受大家关注的是他们之间的三场有名的诉讼战。
第一战:360诋毁腾讯案
- 起诉:2010年10月14日,针对360隐私保护器曝光QQ偷窥用户隐私事件,腾讯正式宣布起诉360不正当竞争,要求奇虎及其关联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作出赔偿。
- 一审:2011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曾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360捏造事实的行为损害了腾讯的竞争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奇虎公司赔偿40万元。
- 二审:2011年9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布腾讯公司诉“360隐私保护器”侵权案的终审判决结果: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三公司停止侵权;三家公司需要在本判决生效起30天内在360网站的首页及《法制日报》上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
第二战: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
- 起诉:2011年8月,腾讯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称奇虎360的“扣扣保镖”是打着保护用户利益的旗号,污蔑、破坏和篡改腾讯QQ软件的功能,并通过虚假宣传,鼓励和诱导用户删除QQ软件中的增值业务插件、屏蔽原告的客户广告,而将其产品和服务嵌入QQ软件界面,借机宣传和推广自己的产品。索赔1.25亿元。
- 一审:2013年4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曾作出一审判决,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宣判结束后,奇虎公开发布声明,对判决结果表示非常遗憾,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二审:201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2014年4月24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
第三战: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 起诉:2012年11月,奇虎公司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控腾讯公司滥用其在即时通信软件及服务相关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索赔1.5亿元。
- 一审:2013年3月28日,广东高院一审判决,腾讯不构成垄断,奇虎承担诉讼费79万元。这是国内首个在即时通讯领域对垄断行为作出认定的判决。奇虎公司表示不服,向最高法提出上诉,并索赔经济损失1.5亿元。
- 二审:2013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此次庭审历时整整两天,截至庭审结束,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仍然互不相让,均坚持各自诉讼请求。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庭审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以电视直播、广播连线、网络直播等“全媒体”形式直播庭审过程,引发社会关注。据悉,这是首次以“全媒体”形式对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的民事案件进行报道,是最高人民法院努力推进司法公开、满足公众知情权的最新举措。
- 2014年10月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奇虎360诉腾讯公司垄断案进行终审宣判。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判定:认定腾讯旗下的QQ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周鸿祎vs马化腾结果:随着终审宣判,周鸿祎和马化腾历时4年的互诉大战最终尘埃落定。宣判后,马化腾方面表示,这对规范互联网有序竞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将保护那些通过自主创新做大做强的企业。而周鸿祎方面则表示,对最终结果表示遗憾,但尊重法院终审判决。反垄断过程比结果更重要,因为这本身就促进了中国互联网企业创新生态的营造。
周鸿祎vs马化腾给我们的启示:竞争并不是非要你死我活,而是可以双赢的,双方应在技术创新、服务质量上多下功夫,提高自己的国际竞争能力。无论是在任何领域,我们都可以在竞争中合作,也可以在合作中竞争,得到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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