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二拆四[编辑]
立二拆四(网络推手)
“立二拆四”,原名杨秀宇,男,吉林省人,网络推手。
杨秀宇1997年毕业于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2006年9月成立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杨秀宇曾策划炒作“和尚船震门”、“干爹带我游奥运”等虚假事件,杨秀宇及其公司在幕后大发其财。
2013年8月,杨秀宇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定于2014年11月18日上午9时30分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为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被告人杨秀宇、卢梅被控非法经营。
中文名 杨秀宇
别 名 立二拆四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地 吉林
出生日期 1973年
职 业 网络推手
毕业院校 东北大学
星 座 巨蟹座
血 型 A型
一.名字解读
立二拆四是一个围棋术语:在树立的两个子旁边间隔4个交叉点的位置下子拆边,借此来尽可能围空,但容易被对手打入。 比喻不切实际的做事。
二.人物经历
推销白酒
在沈阳上学的四年,杨秀宇是一名勤奋的好学生, 并且4年里一直坚持勤工俭学,曾骑着三轮车到饭店推销白酒。只要没课时,杨秀宇就去推销,并且张口第一句话就是“我是勤工俭学的。 ”大学毕业后,杨秀宇曾到吉林延边州一家国企做工程师。然而时间不长,工厂倒闭。
杨秀宇又只身踏上了“北漂”之旅,投靠北京的同学,继续做起推销。遭遇两次失败后,杨秀宇迷上了网络,并从中发现了网络炒作的“商机”。2006年9月杨秀宇成立了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仅北京公司就有50人,并设有多家分公司。
从事网推
立二:“网络就像一片海洋,不好的内容就像是石头,扔进去也不会激起骇浪”,“我是要在海底的石缝里放颗炸弹,炸得整个海面浪花四溅”。
对于杨秀宇来说,网络论坛最初不过是一个用来排解生活中挫折苦闷的场所,但他却玩成了一个“事业”:仅仅靠论坛发贴就 能将一个普通人变成明星。
“天仙妹妹”、“别针换别墅”、“封杀王老吉”等互联网中“著名”人物、事件的成功,为网名“立二”的杨秀宇赢得了旺盛的人气,同时也惹来了相当多的“口水”和争议。
对于“网络推手”这样一个新兴“职业”,很多人提出了“能够存活多久”的质疑。
“现在,我已经不希望人们还只把我当作网络上的玩家,我想呈现的是一个网络品牌策划公司的形象。网络推手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立二说道。
无论外界的褒贬如何,对于以“网络推广”为主业的立二来说,原来在北京市宣武区的办公,后来公司慢慢积攒了人气搬到位于CBD的soho现代城办公,2010年,开设尔玛成都和尔玛上海等分公司,尔玛北京由于公司业务分类明晰化,北京总部分为执行部及客户部,高碑店为执行部、国贸为客户部。
行贿造谣
立二拆四多次贿赂新浪网的一名视频编辑吴俊、北京同科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科,使其多次接受尔玛天仙、尔玛互动公司委托,将视频《北京车展最美清洁工》《中国梦之声艾菲》《遇红灯,一女孩停车跳舞》等视频发到新浪网首页,让其多次有偿删帖并给予其费用7万余元。
造谣营利
在北京闯荡的多年中,立二拆四逐渐发现了利用网络发财的手段:做网络推手 ,即为一些出资企业在网络上进行炒作,进而获利。其手段是制造一些热点事件和话题,打造自己公司的知名度,引起有关企业的关注。
立二拆四说,“从某种意义上,我是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
进入这个行业后,杨秀宇炒作了“天仙妹妹”、“别针换别墅”等事件。其中“别针换别墅”事件,因为造假,在2006年曾引发网络热议。
通过对一些事件的炒作和炮制,立二拆四说,其公司经营最好的时候,年收入将近千万元。
在巨额利润的吸引下,立二拆四进入了一种恶性循环,编造和炮制的虚假事件和话题越来越离谱,越来越没有底线。他承认自己逐渐沦为一个骗子。
刑事拘留
北京警方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根据群众举报,依法立案侦查,一举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玛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曾是尔玛公司员工)、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及公司其他4名成员。
2013年3月份,他因为自己的炒作“质疑长春婴儿事件”而被新浪封禁而后销号处理,更有传言被抓。曾质疑杨澜。毫无疑问立二拆四是一个好的炒作者,但是他的这种毫无底线的炒作模式已不能被网络所承认。
2013年8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被判入狱
2014年8月14日上午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立二拆四在朝阳法院受审。北京朝阳法院发布: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立二拆四”当庭认罪,承认策划“僧人船震”等炒作事件。
此案定于2014年11月18日上午9时30分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为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被告人杨秀宇、卢梅被控非法经营。
一审宣判
经过法庭审理,四被告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杨秀宇一审获刑四年,罚金十五万,杨秀宇表示接受法庭判决。
三.案件相关
涉案人员
2014年4月11日,北京朝阳法院首次开庭审理了秦志晖涉嫌寻衅滋事、诽谤一案。此案一审已经结束,秦志晖被判3年。
因接受尔玛天仙、尔玛互动公司委托,帮助“立二拆四”有偿推荐、发布视频和删帖,原新浪网视频编辑吴俊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北京同科创世文化传媒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科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四个月。
相关法律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案件调查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为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非法牟取更多利益,秦、杨等人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如“7·23”动车事故发生后,故意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两个小时就被转发1.2万次,挑动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污称这一道德楷模的形象完全是由国家制造的;利用“郭美美个人炫富事件”蓄意炒作,编造了一些地方公务员被要求必须向红十字会捐款的谣言,恶意攻击中国的慈善救援制度;捏造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并将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群众作为攻击对象,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抹黑中伤。
案件审理
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朝阳法院上午将公开审理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涉嫌非法经营案。
同案被诉的还有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策划总监和实际负责人的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尔玛天仙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简称尔玛互动公司)两个单位,及曾分别担任两个单位媒介部主管、客户经理的卢梅。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531200元。在此过程中,被告人杨秀宇全面负责该公司的经营,并由其决策后指派公司员工从事上述活动。
被告单位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间,在被告人杨秀宇决策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并由被告人卢梅负责联系他人进行删除信息,收取删除费用人民币220200元。
依法定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并在明知是虚假信息的情况下仍通过信息网络有偿发布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被告单位尔玛互动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情节严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秀宇作为尔玛天仙公司及尔玛互动公司主要负责人,策划、实施非法经营活动,系对二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卢梅直接参与实施尔玛互动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责任人员。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尔玛互动公司、被告人杨秀宇、卢梅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人物影响
杨秀宇为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非法牟取更多利益,炒作了“天仙妹妹”、“别针换别墅”、“僧人船震”、“封杀王老吉”、“干爹带我游奥运”等事件,如“7·23”动车事故发生后,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挑动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中伤道德楷模;利用“郭美美个人炫富事件”恶意攻击中国的慈善救援制度;误导社会舆论,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五.身世之谜
曾有媒体公布杨秀宇的籍贯为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七道江镇,但是七道江镇下辖15个行政村和一个社区。到底哪里才是杨秀宇的家乡?
2013年8月23日下午,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赶到七道江镇试图找到杨秀宇的家乡。但七道江镇一位副镇长告诉记者,对于“立二拆四”被拘留的新闻有所留意,但并不知道杨秀宇其人就是七道江镇人。
经过辗转查找,记者得知,杨秀宇所登记的户籍信息登记为“七道江镇青山湖三委一组”。镇政府多位工作人员表示,七道江镇只有一个“青山湖社区”,具体“三委一组”是哪里,大家都表示从未听说。
青山湖社区是一片新建小区,但是对于“三委一组”,工作人员称并不存在,“过去这里是一片村庄,但是早就动迁了,社区2005年才成立。”社区里一位老人告诉记者,她在这里住了50年,在动迁之前,这个地方被称作“青山湖生产大队”,老人称,从未听说过“三委一组”这个地方。
六.各方反思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表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立二拆四已涉嫌非法经营罪和寻衅滋事罪。
虽然寻衅滋事罪构成上有要求现场行动的意思,但是不一定要网络发布谣言者直接组织人员现场实施,如果其他人在谣言的误导下有现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造谣者也需要承担寻衅滋事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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