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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c[编辑]


     石油输出国组织,即OPEC——Organiz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中文音译为欧佩克。成立于1960年9月14日,1962年11月6日欧佩克在联合国秘书处备案,成为正式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协调和统一成员国的石油政策,维护各自的共同的利益。现有12个成员国是:沙特阿拉伯、伊拉克、伊朗、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卡塔尔、利比亚、尼日利亚、阿尔及利亚、安哥拉、厄瓜多尔和委内瑞拉。

历史

     油国组织总部自一九六五年九月起,由瑞士日内瓦迁往奥地利首都维也纳。石油输出国组织是第三世界建立最早、影响最大的原料生产国和输出组织。石油是战后世界最主要的能源。战后初期,世界石油的勘探、开采和销售几乎全部控制在西方石油垄断财团手中。这个垄断控制的后果是西方发达国家获得超额利润,第三世界主要产油国的经济利益却受到损害。为了抗衡主要油公司(大多为美资、英资和德资),藉以降低油价和生产者的负担。最初组织只是一个非官方的议价小组藉以减价销售至第三世界国家。这样的规模限制其于西方油公司中争取更大的利益占有率和更高层面的生产控制。然而于1970年代初期它开始展露其效用。

组织结构

     欧佩克大会 欧佩克大会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各成员国向大会派出以石油、矿产和能源部长(大臣)为首的代表团。大会每年召开两次,如有需要还可召开特别会议。大会奉行全体成员国一致原则,每个成员国均为一票,负责制定该组织的大政方针,并决定以何种适当方式加以执行。

    欧佩克理事会 欧佩克理事会类似于普通商业机构的理事会,由各成员国提名并经大会通过的理事组成,每两年为一届。理事会负责管理欧佩克的日常事务,执行大会决议,起草年度预算报告,并提交给大会审议通过。理事会还审议由秘书长向大会提交的有关欧佩克日常事务的报告。

   欧佩克秘书处 欧佩克秘书处依据欧佩克组织条例,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行使该组织的行政性职能。秘书处由秘书长、调研室、数据服务中心、能源形势研究部门、石油市场分析部门、行政与人事部门、信息部门、秘书长办公室以及法律室组成。秘书处1961年设立,办公地点最初在日内瓦,后于1965年移至维也纳。秘书处内设有一专门机构——经济委员会,协助该组织把国际石油价格稳定在公平合理的水平上。

成立目的

   在于协调各国石油政策,商定原油产量和价格,采取共同行动反对西方国家对产油国的剥削和掠夺,保护本国资源,维护自身利益。

生产市场

   欧佩克组织条例要求该组织致力于石油市场的稳定与繁荣,因此,为使石油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都得到保证,欧佩克实行石油生产配额制。如果石油需求上升,或者某些产油国减少了石油产量,欧佩克将增加其石油产量,以阻止石油价格的飚升。为阻止石油价格下滑,欧佩克也有可能依据市场形势减少石油的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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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 郑红

最近更新:2014/11/28 5: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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