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编辑]
一、表现形式
1.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
2.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
3.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
二、产生根源
网络暴力根源很多,
1.网民的匿名性,网民都是匿名上网,认为大家都不认识他,他不用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2.网民的素质原因,中国网民数量众多,但存在网民素质普遍不高的现象。
3.法律制度不完善,没有关于文明上网的法律法规。
4.与精神文明建设滞后。
三、社会危害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受害者,网络暴力的肆无忌惮,正在以其独有的方式破坏着公共规则、打破着道德底线。
四、防治
防治“网络暴力”必须疏堵结合、综合防治。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提高网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道德自律意识,增强他们的分辨能力、选择能力和对低俗文化的免疫力,培养健康的心态和健全的人格,在全社会倡导文明的、负责的网络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快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研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加大依法惩治的力度,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
五、网络暴力第一案
2007年12月29日,北京某公司31岁高级白领姜岩在远洋天地24楼的家中跳楼身亡。在生前的博客中,她将自杀原因归咎为丈夫的不忠,并在博客中贴出了丈夫和“第三者”的照片。在她去世后,她的博客被网友转贴到各大论坛,引起网友们热议。紧接着他的丈夫被愤怒的网友人肉,以“网络暴力”的形式,影响了他自己他家人的生活。这个事件被称为,网络暴力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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