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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伤城[编辑]


 问题1“淘宝伤城”因何而起?

  淘宝一小卖家:

  淘宝还是个小网站时,我们就随着它一起成长。这么多年来,我们为淘宝贡献了广告费、押金、软件周边和最宝贵的商誉与忠诚买家,如果让我们走,这些商誉能不能还给我们?

  服务年费从六千提高到三万,保证金也大幅度提高,这些钱的用途谁来监管?数万卖家的数亿保证金、服务费,利息归谁?如果让淘宝既管处罚,又管收钱,就好比一个法官,有权判处任何人罚款,同时有权将罚没的钱据为己有。

  邵晓峰(阿里集团秘书长):

  这次聚众攻击淘宝商城的管理人员当中,其中大致有17人已经确认了身份,有近一半人在淘宝商城根本没有店铺。我们发现他们有一群是炒作信用的,有一群是互换好评的,有一些是恶意去删除中差评的,甚至还有一些是专门做黑客的。

  郭建龙(专栏作家):

  卖家攻击这类问题迟早会发生,这由淘宝本身的局限性造成:淘宝根本“养”不起这么多卖家。估计淘宝上真正有盈利能力的卖家在10万上下,如果放宽两倍的余量,也不过只有20万家。但是淘宝的商铺数目却超过了600万,这意味着每30个商家到最后只有一个能够存活,这是网商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问题2淘宝商城为何提价?

  张勇(淘宝商城总裁):

  我们始终定位在淘宝商城要打造成一个优质商家聚集的B2C平台。我们希望用更为严格的招商标准来筛选进入商城的商家,能够保证进到商城里边的都是优质的商家,这是我们正在进行的反对假货、打击水货、提升品质的措施。

  网上维权联盟(公开声明):

  商城服务费和保证金提高了,自然而然商城商家的经营成本也提高,价格也要提高,难道这是为卖家提供更好的服务吗?

  淘宝的新规则把保证金和服务费提高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是否把我们的无利息存在淘宝上的血汗钱加上一个“保证金”的马甲后再通过“淘宝贷款”这项“服务”有利息的“借贷”给我们?为何不是将这笔钱由第三方银行来冻结而是淘宝呢?

  李成东(派代网分析师):

  淘宝网和淘宝商城不是一家公司,各自的定位也不一样。淘宝商城提高卖家门槛的要求,是为了达到消费者的用户体验需要的标准而这个标准是被京东和凡客等B2C商家建立起来的。但是在用户体验方面,平台型而非自营型的淘宝商城只能影响30%到40%,绝大部分还是得由商城的卖家决定。

  要保证淘宝商城整体的用户体验水平,必然要提高卖家的实力。为什么急着提高?主要在于2011年B2C的发展较快,增幅181%,预计市场份额将增加10%左右。而淘宝增长65%左右,不得不做出被动的应对,符合市场的趋势。

  问题3“挤兑”支付宝威胁金融安全?

  支付宝(官方微博):

  此前围攻淘宝商城的人群转而攻击支付宝,通过造谣煽动用户大规模提现试图进行恶意“挤兑”。造谣煽动者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严重违法。支付宝客户资金一如既往安全,用户进行提现等操作一切正常。支付宝一直以来将所有客户备付金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托管,并接受央行监督,请所有用户放心。

  网商维权联盟:

  本次活动是广大卖家和消费者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能力的一次测试,所有消费者和卖家均为自发组织和自愿提现,卖家是依法对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处置。完全属于广大卖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呼吁有关方面加强对支付宝的监管,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和商户的合法权益。

  郭田勇(中央财经大学银行研究中心主任):

  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中规定,第三方支付的资金要托管在各家银行,该有多少钱就会有多少钱,所以就算用户一起来提现,也不存在挤兑。单就挤兑问题来说,如果银行和金融机构出了问题,有人号召大家一起去取钱,会因为挤兑导致风险过大。如果人家本来没事,散布谣言说出事了来制造、促成挤兑,那就涉嫌违法了。

  问题4政府必须介入吗?

  沈丹阳(商务部新闻发言人):

  这次事情发生的根本原因,主要是目前我国网络管理法律基础薄弱,网络零售领域法律缺失、监管体系不完善。应该加快网络零售法律管理体系建设,当前要推动建立《网络零售管理条例》,由商务部牵头起草,尽早出台,形成第三方交易平台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完善市场规则,明确网络零售市场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关系,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管理职责,促进网络零售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网商维权联盟(公开声明):

  我们希望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参与到本次维权活动中,共同推动中国电子商务立法。

  谢文(互联网资深评论人):

  淘宝商城这件事本质上不是法律问题。这件事没必要又要立什么法规,现有的合同法等经济性法律法规够使,不能遇到一个问题就立个法出个规定。何况商务部也管不到法律问题,那是立法机构的事,就算真正为此出台了法规,也未必能得到遵守。

  延伸

  “放水养鱼”是商业逻辑

  一位淘宝集市店的大卖家“杜边生”在豆瓣发了篇帖子,探讨事件中的是是非非。他透露,在他参加的一次淘宝活动中,60多人中绝大多数都既开C店(集市店),也开B店(淘宝店),“如果所有稍微有点规模的C店都通过注册公司去开个B店,这样下去,淘宝商城跟淘宝集市店还有什么区别?”

  他后来发现,这就是淘宝的“放水养鱼”。放低门槛,让所有商家都去考虑进入商城。而且也大幅度增加了商城里的商家数。相当于一个新商场的招商阶段。新商场在招商阶段都很优惠;但是两三年一过,这个商场火起来,势必要把商业能力不匹配的租户店家淘汰掉。

  “听起来这事儿有点不厚道,先把人忽悠进来了,又提高门槛把很多人清出去。不过商业逻辑就是这样的。”(来源:《新京报》)

本文转载自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http://www.100ec.cn/detail--6006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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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 郭雅青

最近更新:2011/10/26 11: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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