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振玺[编辑]
郭振玺:整合营销 传播制胜——媒介是企业战略性资源
姓名:郭振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出生年月:1965
籍贯:山东省汶上县
学历:硕士
毕业院校:兰州大学
供职机构:中央电视台
职务: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央视二套)总监
广告经济信息中心主任
郭振玺是个实干型的人,但实干背后,有他的谋略和规划,他说成功,一要投入,二要策略,三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当然策略背后还要讲究技巧。 如果有这些条件匹配,不可能不成功。郭振玺上任不久,就大胆进行思维创新,他的思想就如同魔法棒,源源不断,而且效果显著。
2001年7月13号,被称为713创新,标志着央视面向市场经营,以客户为中心理念的全面启动。2002年,他的思想策略是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开发,并提出与中国经济共成长的宏观思维模式;2002年6月22号,他又召开了特殊形式的广告会,进行头脑风暴,延伸了广告形式,将广告形式多样化,灵活化;2003年9月25号,从他的思想中,又出现了媒介是企业的战略资源这一主张,传播在中国市场特色条件下的品牌传播制胜之道和讲求实效的媒介策略;2004年12月31号,他又提出影响力营销和营销影响力的新营销思路。他在行业中不搞最大的,搞发展比较快的,而在重点地区则是开发树立榜样,带动整个地区的发展……
在现代广告营销过程中,郭振玺重新定位了媒体和企业的关系,他认为媒介和企业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这也是一种营销观念的重大突破。他说,现代媒体的广告营销,已经不是简单的买与卖的关系,媒介已经成为企业不可忽略的重要战略性资源。越来越多的广告主认识到,广告是一种投资,而不是简单的花费;媒体和企业的关系,也绝对不是吃饭、喝酒、谈折扣,而是互动、创新、双赢的关系。媒介和企业是两只拳头,一个都不能少,实际上媒介和企业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可以形成合力。这些年我们在探讨广告营销的时候,很少说这个资源能卖多少价钱,而是说我们这个资源和平台能使企业得到什么样的收益。在这种基础上的合作,才是一种长远的、长久的合作。所以我认为,广告资源不是媒体的,而是企业的。就像企业经营者经常说的,品牌不是企业的而是消费者,这是一个道理。只有企业选择了广告资源,它才能产生效益,才能在市场上实现它的价值,才称得上是我们所谓的时段广告资源,否则它只是一种无效时间。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近3年来,我们大大加强了与广告主、广告公司的互动与交流,只有交流和互动才能创造效益。和企业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让我们双方都有很大的获益,大家的创新能力在这种合作中得到了迅速提高。”
工作理念
在广告客户开发方面,郭振玺创造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个代表性工作”的理念。他说“我们这几年的工作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个代表性工作,一个中心就是以客户为中心,两个基本点是一个是面向市场需求,一个是面向客户需要;三个代表性工作,一个是重点地区的开发,打造品牌基地,扩大客户群,推定地区经济的发展。一个是重点行业的开发,优化客户结构,推动行业发展。一个是媒体资源的创新,形成新的传播平台,提高传播效果,形成新的增长点。2002年这些实践都完成了,2002年央视全年就新增客户1281家,是前3年新增客户的总和。以客户为中心确实是任何经营者都会想到、采取的策略。但这决不仅仅是一个口号,它关键要看以什么样的措施去落实、去深化。客户与市场,这是我们所有策略的根本依托,我们推出的每一个广告产品,每一次价格调整和资源运作,都要符合市场的需求、符合客户的需要,这样才能受到市场的欢迎和客户的青睐。围绕这一根本策略,我们加强了与客户的沟通、互动,创新客户需要的广告产品,进行针对性服务等等,在实现客户的利益中达到了广告收入的增长。”
任职履历
2001/5至今,任中国中央电视台广告部主任,带领广告部实现连续28个月(截至2003年8月)广告收入同比持续快速增长。
2005年7月至今,任中央电视台广告经济信息中心主任兼经济频道总监。曾主编丛书《影响力营销》及《品牌实效传播》;主持项目《CCTV-2:2005年暑期“播出季”策划方案》被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学研委会评为一等创新研发项目。
1998/5-2001/4,任中国中央电视台广告部副主任,组织创作包括“下岗再就业”等颇具影响的公益广告。
1992/12-1998/4,任中国中央电视台经济部记者、编辑、制片人,创办“商务电视”,获CCTV优秀栏目奖。
1990/7-1992/11,任中国国家广播影视部办公厅秘书。
带领团队大力推进经济频道的专业化建设,强化经济特色,优化频道结构,经济类节目受众大幅增加,频道品牌和影响力得到极大提升。所推出的特别节目“直击华尔街风暴”、“全球领袖展望2009”、“直击G20”等引起广泛社会好评和国内外关注。2006年以来,经济频道陆续推出《大国崛起》、《复兴之路》等电视政论片,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好评。在频道制管理方面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实践。
新浪财经讯 “2014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启动仪式”于2014年2月27日在北京举行。以下为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总监郭振玺发言实录:
各位嘉宾,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大家知道,一提起3·15,大家就会想到很多消费者的权益被侵犯的一些案例,可能心情会比较沉重,就像前几天,面对北京的雾霾天气一样。当然一提起3·15晚会,大家也知道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一直在千方百计地积极地建设性地推动有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制度建设,一直是替消费者说话,帮消费者解气,所以一提起3·15晚会,也可能像大家看到今天的春雨抵挡雾霾之后满园清新的天气一样,心情格外好起来。
在政府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之下,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之下,特别是我们的广大消费者,我们的各大媒体,我们24年以来,3·15晚会一直在做着完善市场的这样一个制度建设,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这样一个工作,其实大家知道,24年以来,我们在3·15晚会上,曝光过很多典型的案例,如果大家把这些典型案例连接起来,串联起来,您会发现,也是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制度建设变化的一个历史,比如说在1993年制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第49条有个规定,规定假一赔一,买到假的东西消费者要获得赔偿,这个也是一个对消费者来讲,非常有意义的。1997年3·15晚会也见证了全国第一例消费者的精神赔偿的案例,推动了全社会对有关精神赔偿的关注。
今年的3·15,即将实施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把假一赔一这个处罚提高了假一赔三,更好地更进一步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大家也知道,2007年,我们也曝光了明星代言减肥产品这样一个案例,这次新的消法当中明确规定,个人代言虚假广告、虚假宣传,造成消费者侵犯的,应当与提供该产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2008年以来,我们每年的3·15晚会,都会对信息安全给予特别的关注,包括垃圾短信,包括各种各样的网络上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个案。关于这块,大家也知道,2009年个人信息安全,就写入了刑法,在这次的新的消法当中,也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漏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信息。
我只是举了这么几个案例和几个相应条款相对应,当然不能说这些案例完全就这些案例推动了这样一些消法条款的变化,但是大家也从中能看出来,我们20多年以来,我们关注的就是消费者所关注的一些重点的消费领域,也是消费者容易受到侵害的一些方方面面的事情。比如说,过去我们是食物消费居多,我刚才也讲了,2008年以来,我们对信息安全等等给予了特别的关注,都是不断地在跟踪消费的热点、消费的敏感的领域,由此不断地来推动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和制度的建设,推动市场的公平交易的建设。当然我们也知道,现在中国的经济结构,正在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消费领域也正在出现着很多新的业态、新的渠道,当然与之相伴的,也会有些新的侵犯消费者的情况出现。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将一如既往地在追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热点领域、敏感领域和前沿的领域,和大家一起共同地来不断地推动和完善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借这个机会,我也代表财经频道特别地感谢我们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大家也知道,每年都有十几个部委一块来参与作为我们3·15晚会的主办单位,我们媒体每年到3·15前后,也都积极地行动起来,当然我们的消费者更是我们消费者维权的最中坚的力量,只有广大的消费者积极地行动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才能更好地更深层次地推动我们的制度建设和公平的消费。
过去,我们3·15晚会主题每年不一样,我们紧紧围绕着诚信、公平交易、公平正义等等这样一些主题来推动,今年我们的主题是让消费更有尊严,大家注意到,有诚信,有公平、正义到尊严,又上了一个层次,这也是我们对3·15晚会价值和作用的一次系统的梳理。我们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个最高的目标,就是让消费者能够在生活当中、在消费当中,能够更有尊严,如果说公平交易,是一个最基本的准则,是一个最基本的层次,那么让消费者能够在消费当中更有尊严,应该是更高一点目标,当然我们也知道,要实现这样一个目标,也是一个持续不断地过程,可能还需要我们再努力24年,当然我们也希望在某一天,可能不需要3·15晚会了,那一天可能来得会更美好,谢谢大家,让我们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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