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打手[编辑]
网络打手,是中国一种非常特殊的网络营销行为,通常是一些公关公司雇佣的枪手,他们在论坛、博客上使用各种片面、偏激而具有扰乱视听功能的文字来诋毁竞争对手。一些想要提高流量的网站也会有枪手去同类型的博客网站留言攻击,以期待将流量引入他们的网站。通常网络打手以谩骂、诽谤为主,语言通常比较夸张。
概述:
互联网是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但在网上看到的消息,新闻,特别是论坛里的很 网络打手服务
多帖子、话题,可能有很多都是不真实的。
通常情况下,写某个行业的产品的评测(例子),评论某个知名厂商(例子)或者讨论某个公司的突发事件(例子)等等,都会引来行业内的网络打手。对于行业产品类型的网络打手,目的主要是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他们通常会对具体产品关键字进行搜索,在搜索结果中寻找可以留言的博客或论坛,然后在上面恶意攻击这个行业的竞争对手。
对于网站类型的网络打手,目的主要是吸引别人访问自己的网站,他们会访问自己同类型的博客,然后在各类文章后面进行恶意攻击,以期待吸引别人的眼球,将别人引导到自己的网站,这类网络打手常常混淆视听,发表一些毫无理由的攻击性言论。
原因
一、网络营销行业很不规范,而互联网很多信息又真假难辨,这给很多“网络打手”提供了天然土壤,论坛上又都是个人意见,这也给打手提供了隐藏空间。
二、网络实名制没有实行,而且实名制未必能打击“网络打手”,但却可能打击网络监督的幅度和能力,最终变成对公民言论自由这一宪法权利的践踏。
三、网络打击难。网络打手的数量众多,成千上万个发帖者是“网络打手”,很难寻找他们,即便找到也很难处罚。
四、缺乏相关立法。广告有广告法,保健品有工商部门把关,唯独网络公关公司诋毁某公司或者某产品时,缺少相应的控制和手段。“随着时间推移,这个行业将会变得规范。”有网民建议能否以广告法或者专门立法来对这些网络营销、公关行为进行严格的规制,对雇用“网络打手”黑白颠倒、诽谤竞争对手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表现
写某个行业的产品的评测,评论某个知名厂商或者讨论某个公司的突发事件等等,都会引来行业内的网络打手。网站类型的网络打手,目的主要是吸引别人访问自己的网站,他们会访问自己同类型的博客,然后在各类文章后面进行恶意攻击,以期待吸引别人的眼球,将别人引导到自己的网站。
行业产品类型的网络打手,目的主要是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他们通常会对具体产品关键字进行搜索,在搜索结果中寻找可以留言的博客或论坛,然后在上面恶意攻击这个行业的竞争对手。
流程
1、寻找竞争对手弱点,并将其放大,制造话题。
2、在论坛上注册马甲,将话题同时在多个网站抛出,最好与版主商量好,可以置顶、加精。
3、雇佣“水军”,在各种论坛上不断发贴、跟贴、造成群体效应。
4、有时也反其道而行之,故意说竞争对手好,但用比较夸张的写法,引起人们的反感。
5、低级网络打手以谩骂、诽谤为主,语言通常比较夸张,但没有说服力,枪手感觉很浓。
6、高级网络打手则以话题为主,打手痕迹不明显。
影响
网络打手是一种低端的网络营销方式,没有太大发展空间,且大部分网络打手对真正的网络营销并无太多研究,只知道用低级粗俗的语言诋毁竞争对手,最终结果可能往往适得其反,使得不少用户不再相信网络口碑,网民也认识到,“网络打手”除了损害公平有序的商业竞争环境外,更大的损害是给社会带来信息紊乱,导致人们生活在一个难以判断真实的世界。
应对
规范网络营销和公关行为
“网络打手”在网络上“开打”,但根子却还在实体企业上,正是这些实体企业为了打压对手不惜雇佣“网络打手”去造谣、中伤或者诽谤对方,才有“网络打手”的肆虐。因此,能否以广告法或者专门立法来对这些网络营销、公关行为进行严格的规制,对雇佣“网络打手”黑白颠 网络打手
倒、诽谤竞争对手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才是根本。开展网络反击
“网络打手”的行为是不正当商业行为,其战场是信息高速公路的互联网。因此就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阻击战的重点也同样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络打手”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发布不实甚至抹黑的言论,受害者也同样可以利用互联网来澄清事实,洗刷污蔑。关键就在于看他是否能够打铁先须自身硬,是否真的问心无愧。从根本上说,“网络打手”不过是企业之间不正当竞争的非法工具而已,很多被打击的受害者往往也同时是雇佣“网络打手”打击对手的加害者。这些受害者和加害者都有在网络上发起攻击和反击的能力,他们之间的相互攻伐,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有利于消费者辨明真相。
网站类型的网络打手容易对付一些,有精力的话可以和其针锋相对地辩论,没时间的话可以通过删除和屏蔽IP来对付,知趣的人通常会知难而退。对于明显的恶意“谣言”,可以要求有关网站撤帖,甚至起诉相关网站,阻止谣言的传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中国《刑法》第98、221、246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4条第1款,对此问题都已有所规定。如果受害者能够证明受害的事实已经十分严重,也可以寻求公安机关的介入。成千上万个发帖者是“网络打手”,很难寻找他们,即便找到也很难处罚,但将这些发帖者组织起来的人,却不能让他逍遥法外,雇佣“网络打手”的人,也同样要严肃查处,因为他们才是真正的“网络打手”。同时,还必须注意,法律打击的真正对象是“网络打手”,而不能是“网络”本身。
案例
案例一
2009年7月,由于奇虎360宣布推出免费杀毒软件,被其动了“奶酪”的杀毒软件坐不住了。某知名杀毒软件厂商在其拥有的多个杀毒平台以及众多国内媒体上发布了《360杀毒“暗杀”××个人防火墙》等文章,并广泛传播对奇虎360不利的文章。长达两周的时间里,其首页主要位置均被“反奇虎”的文章占领,文章中多有诸如“流氓”、“暗杀”、“骗局”等词语,对奇虎360进行恶意评论。除了这种直接攻击文章之外,一些表达较为隐蔽的文章也适时地出现了。案例二
2009年3月10日,在某论坛,赫然出现了一篇名为《姐妹们小心了,揭露新东方老师的真面目》的帖子,称新东方老师欺骗女生感情,伪造高分成绩,并且点出老师名字是“WSH”,并且还称新东方大部分老师素质低下。
在随后的48小时内,这篇帖子被4600多个论坛转载,红遍网络。5个月后的8月5日,同样内容的帖子再次登上30余个网络论坛,随后在48小时内又扩散到3000余个网络论坛。这个帖子对新东方的声誉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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