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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影广告[编辑]


微电影广告 - 来源背景
     从2010年开始,充满草根气质的微电影营销开始登堂入室,成为广告营销市场的新宠:去年底在网络上一夜走红的微电影《老男孩》,背后是雪佛兰的冠名,姜文执导的《看球记》是与佳能合作,而吴彦祖主演的《一触即发》和莫文蔚主演的《66号公路》,则是凯迪拉克的定制作品 同方电视于近日推出一则以全维度情感为主线的微电影《看得见的幸福更出色》 ,在这股热潮的带动下,“微电影整合营销”的概念应运而生,在传统广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行情下,微电影营销凭借强大的互联网传播平台和更为优越的表现形式,成为备受业界关注的广告营销新阵地。词语阐释

     微电影广告,是为了宣传某个特定的产品或品牌而拍摄的有情节的,时长一般在5-30分钟的,以电影为表现手法的广告。它的本质,依旧是广告,具有商业性或是目的性。

     微电影广告,采用了电影的拍摄手法和技巧,增加了广告信息的故事性,能够更深入地实现品牌形象、理念的渗透和推广,能够更好地实现“润物细无声”的境界。微电影广告,仍然是电影,不同的是,产品成为了整个电影的第一角色或是线索,时间上微电影远远比电影短小精悍。
微电影广告 - 发展模式
     目前主流的微电影广告主要有两大来源,一类是由视频网站、门户网站组织筹划,召集创作人员拍摄作品,同时寻求广告品牌的合作,这些微电影通常成本较低、制作人员来自民间力量和非专业人士,如《11度青春》、《4夜奇谭》;另一类则是由广告主直接发起,按照自身需求量身定制,这一类广告通常由名导、明星担纲,阵容和手笔相对更大,例如凯迪拉克的《一触即发》《66号公路》 同方电视的《看得见的幸福更出色》等。

参考资料: 互动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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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 李文灿

最近更新:2013/3/20 7: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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