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代理[编辑]
1简介
网络广告代理是重要的广告代理形式,指综合性的互联网门户或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发展广告代理商的形式来拓展业务,从来更好地拓展市场。
2互联网门户广告
互联网门户广告代理,如“新浪”、“腾讯”等大型门户网站的广告代理。
3广告代理商条件
专业的网络广告代理商一般要满足下面4个条件:
1、丰富的网站媒体资源,满足任何类型的客户对网站媒体选择上的灵活度;
2、广告活动策划能力,优秀的策划为整个广告投放迈向成功奠定了基准;
3、强大的技术支持,为广告商提供广告效果的精确监控;
4、完善的后勤团队,在广告的投放过程中实现无缝隙服务。
4效果评估
日前由美国市场调查公司IDG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社区网站网络广告点击率效果低于平均网络广告水平,宝洁互动营销和创新部经理Ted McConnell也在现阶段对社区网站广告效果持消极态度,随着社区网站的火热,争论也越来越多,那么,社区网站网络广告效果好不好? IDG调查在美国有超过一半的人使用社区网站,超过75%的社区网站会员一星期至少登陆一次,57%的人每天都登陆,在这些用户当中,超过61%的人在社区网站停留时间30分钟,停留超过1小时的用户则达38%。 从调查数据可以了解到社区网站的火热,对于企业营销人员的广告价值是否同样火热?调查发现有57%的社区网站用户在过去一年内点击了网络广告,低于互联网用户79%的网络广告点击率。 Amuso创造人之一的Barak Rabinowitz认为,“搜索引擎仍旧是有效的网络广告,在搜索引擎上的用户搜索特定信息,而在社区网站上用户服务更倾向是和朋友交流,而不是寻找服务或购买产品的。” 新竞争力网络营销管理顾问分析认为,社区网站的高流量和高粘性,无疑是具有广告价值的,社区推广要符合社区的文化和用户习性,相对于Banner 等硬性网络广告,软性广告更适合在以交流为主要目的的社区网站进行推广。 2009年6月1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营销工作委员会成员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在大会上发布了由99click发起,联合奥美世纪、易观国际、天极传媒、金山软件共同起草的《中国网络营销(广告)效果评估准则》意见稿,推荐给会员单位参考,这也是该委员会首次以行业准则的方式来规范、引导日益复杂的网络营销市场,和会员单位一起推动网络广告市场的科学健康发展。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营销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新民表示,中国网络广告效果评估准则意见稿的出台,可以引发网络营销行业的讨论和思考,帮助网络营销领域网络媒体和广告主之间建立的“互信机制”,从而促进网络营销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网络营销工作委员会感谢99Click、奥美、易观国际、天极传媒、金山这五家起草单位的努力,并希望更多的会员单位在网络营销工作委员会这一个开放的平台上,密切合作,互相探讨,一起推动中国网络营销行业的发展。 网络营销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海晶介绍,随着中国网络广告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建立行业标准与规范将势在必行,但这是一项长期复杂的艰巨任务,从网络营销效果评估这一行业热点话题入手,网络营销工作委员会牵头,和各会员单位一起进行一些规范性的讨论,是很好的一个尝试,会有力地促进中国网络营销行业的健康发展。 意见稿的发起单位、国内知名网络营销分析服务商99click总裁在此次大会上获聘于中国互联网网络营销工作委员会专家组专家成员,据他本人介绍,该标准在一般大家熟知的广告展示、广告点击基础上,加入了点击后行为的分析,比如到达率、转化率、路径分析等,与国际上网络广告效果分析行业通行法则相吻合,可帮助广告买卖双方减少无效用户收录,科学详实并客观的反映网络广告有效流量全貌,对网络广告的长期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指导价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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