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编辑]
索尼公司(ソニー株式会社,Sony Corporation)是一家全球知名的大型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索尼是世界视听、电子游戏、通讯产品和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先导者,是世界最早便携式数码产品的开创者,是世界最大的电子产品制造商之一、世界电子游戏业三大巨头之一。另外索尼是全世界最大的电影公司(由原好莱坞八大电影公司中的三家;哥伦比亚影业公司、米高梅电影公司和联艺电影公司合并而成),索尼也是全世界最大的音乐公司,先后合并了哥伦比亚唱片公司和贝塔斯曼音乐公司并收购了百代的全部音乐版权业务,索尼还是世界十大专利公司之一,拥有超过3000项的专利技术发明[1]。此外索尼控制全球三分之一的音乐出版市场,另至少三分之一的好莱坞最伟大电影版权为索尼所有。
进入21世纪,索尼(Sony)品牌在电子业务上呈现弱势。依据2005年美国Interbrand公布“2005品牌价值排行”中,“Sony”价值105亿美元,比2004年的131.5亿美元衰退了14%,由20名滑落到28名。而福布斯在2005年2月28日公布的“2005全球2000大企业排行”中,索尼排名由2004年的82名滑落至第123名,2013年亚洲品牌500强发布,索尼位列第4[2]。但索尼过去创造出了神话般的辉煌历史,故并没有因为消费性电子业务暂时低迷而失去消费者的青睐。在2005年08月31日,Asian Integrated Media委托国际调查机构Syn-ovate在亚洲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的“2005亚洲1000名最佳品牌”中,索尼第2年蝉联第一品牌。在Harris Interactive于2006年7月12日所发布的调查中显示,索尼第7年蝉联美国第一最佳知名品牌,而Sony也是华人地区的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心中最具代表性的理想品牌。在《财富》杂志发布的2011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企业名单)中,索尼(Sony)以83,844.7百万美元的营业收入(利润为:-3,030.8百万美元)位列排行榜第73名。2010年索尼位列第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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