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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理财卖家管理规则总则[编辑]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为了加强对理财平台(以下简称为“理财平台”,域名为licai.taobao.com)的管理,保障买家和理财平台卖家的合法权益,维护理财平台正常经营秩序,促进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淘宝规则》、《电子平台协议》等规则、协议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在理财平台发布任一理财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基金、保险理财、银行理财等)的卖家。

第三条 【入驻原则】理财平台下设一级类目。理财卖家有权入驻经营类目。

第四条 【入驻基本条件】理财平台卖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入驻基本条件:
(一)提供合格的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保险公司作为保险理财产品的卖家应提供保监会认可的从业资质;基金公司作为基金产品的卖家应提供证监会认可的从业资质;银行作为银行理财产品的卖家应提供银监会认可的从业资质。
3、提供入驻平台的公司信息表;
(二)符合淘宝网理财类目运营要求;
(三)有效签署相关入驻协议;
(四)通过支付宝商家实名认证及淘宝认证;
(五)按协议缴纳相关费用;
(六)保险理财的附加需求:
1、保险公司近一年内理财产品的预期投资收益率的实际兑现率为90%以上,且实际收益率与预期收益率偏差不得高于10%(或保险公司近一年无收益无法兑付的案例);
2、保险公司至少能够在全国15个以上的省开放线上产品销售;
3、合作的保险理财产品无初始费用,销售期满无提现费用,无进入门槛;
4、合作的保险理财产品能够在线退保,在线回访;
5、保险理财新品上线15天内,不得参加大型市场活动。
第五条 【费用】保险公司入驻保证金:保证金账户按按协议充值足额保证金,一般为100001元。基金公司入驻不设保证金。
第六条 【主动退出】卖家有权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申请退出理财平台相关类目或类目细分市场,但须按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提前通知理财平台并按约协商处理。

第七条 【清退】卖家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理财平台有权将其清退:
(一)因违规行为累计扣分达到四十八分;
(二)不再符合相应入驻条件;
(三)相关入驻协议已终止。
第八条 【退出再申请】卖家退出后可重新申请入驻理财平台,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卖家申请主动退出的,自退出之日起须间隔半年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二)卖家被清退的,自被清退之日起须间隔一年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第九条 【违规扣分】卖家违规所扣分数将在每个自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清零。若投诉须进行跨年度处理的,则所扣分值记录到下一个自然年中。

第十条 【资源位和活动参与权】店铺扣分达到十二分的,公示警告7天,取消7天的资源位和活动参与权;店铺扣分达到二十四分的,公示警告30天,取消30天的资源位和活动参与权;店铺扣分达到三十六分的,公示警告90天,取消90天的资源位和活动参与权;店铺扣分达到四十八分的,清退出理财平台,并追回欠款。

参考资料: http://rule.taobao.com/detail-12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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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 戚立兵

最近更新:2013/11/12 8: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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