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营销词典 >> 互联网基础知识FAQ >> 飞信

飞信[编辑]


飞信是中国移动的综合通信服务,即融合语音(IVR)、GPRS、短信等多种通信方式,覆盖三种不同形态(完全实时的语音服务、准实时的文字和小数据量通信服务、非实时的通信服务)的客户通信需求,实现互联网和移动网间的无缝通信服务。

飞信功能

1、免费文字聊天、移动速配。PC对PC语音视频聊天免费,PC对手机语音视频聊天双向收费,手机对手机语音视频聊天也是双向收费。

2、通过电脑或手机的飞信客户端免费发送短信到你好友的手机上

3、使用手机语聊功能,随时随地组织或者参与两人或多至8人的语音聊天

4、将实现与腾讯qq的互通,可以查找QQ的用户添加好友,和合并移动 QQ(并不是把QQ跟飞信合成一个软件,而是飞信跟QQ增加了一个业务,这个业务也要钱,开通后就可以飞信跟QQ的用户互相聊天)

通信费

手机短信:发送或回复的短信按照所属品牌的短信资费收取。
PC(个人计算机):发送消息免费,通过飞信PC客户端发送彩信0.3元/条。
手机客户端:手机客户端流量按客户申请GPRS套餐的CMWAP通信费标准收取,发送的消息或短信免费;飞信wap社区的游戏:只产生GPRS流量费,不产生其他额外费用。
语音聊天:双向计费,主被叫费率相同,本地忙时〔早8:00到18:00):0.25元/分钟;闲时(晚18:00到次日早8:00):0.15元/分钟。国内漫游时不区分忙闲时,统一费率为0.5元/分钟。(通话费用不享受资费套餐优惠;聊天时接通听到语音即开始收费)。飞信语音聊天接入号码为“12520”。

信息费

1.飞信无月功能使用费。
2.移动速配交友5元/月(自然月),享受首次使用72小时内退定免费的规定。
许可协议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特别提示:《飞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及其条款,系确立您与中国移动之间就您下载、安装及使用“飞信”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所订立的,描述您与中国移动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下载、安装或使用本软件及其相关服务。您的下载、安装、使用、帐号获取和登录等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本《协议》可由中国移动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恕不再另行通知。用户可重新下载安装本软件或网站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在中国移动修改《协议》条款后,如果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中国移动提供的软件和服务,用户继续使用中国移动提供的软件和服务将被视为已接受了修改后的协议。

中国移动在本《协议》项下,不对包括但不限于“飞信”及依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方面做出任何担保或保证。本《协议》项下包含对您与中国移动之间权利义务限制或者免责的条款,请认真阅读!除非您与中国移动另有书面协议,否则您与中国移动的协议将始终至少包括下述文件中陈述的条款和条件。

1 知识产权声明

1.1 本“软件”是由中国移动开发。“软件”的一切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软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除涉及第三方授权的软件或技术外,中国移动享有上述知识产权。
1.2 未经中国移动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中国移动保留追究上述未经许可行为的权利。
2 “软件”授权范围

2.1 用户可以为非商业目的在单一台终端设备上安装、使用、显示、运行本“软件”。用户不得为商业运营目的安装、使用、运行本“软件”,不可以对该软件或者该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计算机终端内存中的数据及该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进行复制、更改、修改、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软件”和相关系统。
2.2 用户不得未经中国移动许可,将本“软件”安装在未经中国移动明示许可的其他终端设备上。包括但不限于机顶盒、手持设备、电话、无线上网机、游戏机、电视机、DVD机等。
2.3 保留权利: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归中国移动所有,用户使用其他权利时须另外取得中国移动的书面同意。
3 用户使用须知

3.1 飞信用户
3.1.1 飞信业务针对互联网用户和中国移动用户开放,二者可使用的功能不完全均等。
3.1.2 使用中国移动手机号码注册飞信的用户(以下称“飞信移动用户”)可以使用飞信业务所有功能。
3.1.3 通过邮箱注册飞信帐号的互联网用户(以下称“飞信互联网用户”),可以使用飞信基于互联网的服务,如PC客户端、飞信空间、飞信群组、飞信论坛等,但由于飞信互联网用户未绑定手机号,部分基于手机的服务受限,如接收短信、发起和接收语聊通话、发送彩信等功能。
3.1.4 飞信互联网用户和飞信移动用户可以互转。即,飞信互联网用户绑定中国移动手机号码,即成为飞信移动用户,并使用相应的服务。飞信移动用户取消手机号码绑定,则成为飞信互联网用户,并使用相应的服务。
3.1.5 中国移动保留对未来飞信服务改变和说明的权利。
3.2 飞信帐号
3.2.1 用户可以通过注册飞信帐号使用飞信业务。互联网用户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地址注册,获得飞信号并使用相应的服务。中国移动用户可以通过手机号码注册,获得飞信号并使用相应的服务。
用户可以通过注册飞信使用中国移动提供的各种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PC端及手持终端飞信软件、飞信空间、飞信群组、飞信论坛、飞信Wap网站或其他可通过飞信帐号登录或使用的服务,中国移动保留对公司未来服务改变和说明的权利。
飞信用户可以通过本软件客户端、登录网站或使用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中国移动申请注册飞信帐号。无论用户通过何种方式获得飞信帐号,均受本协议约束。用户通过飞信帐号使用中国移动的服务时,须同时遵守各项服务的服务条款。
3.2.2 飞信帐号的所有权归中国移动,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飞信帐号的使用权。
3.2.3 飞信帐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如果中国移动发现使用者并非帐号初始注册人,中国移动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回收该帐号而无需向该帐号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用户资料和游戏道具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中国移动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帐号,以免因帐号问题产生纠纷,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因违反此要求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同时中国移动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3.2.4 用户承担飞信帐号与密码的保管责任,并就其帐号及密码项下之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用户须重视飞信帐号密码和公开邮箱的密码保护。用户同意如发现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帐号时立即通知中国移动。
3.2.5 用户飞信帐号在丢失或遗忘密码后,须遵照中国移动的申诉途径及时申诉请求找回帐号。用户应不断提供能增加帐号安全性的个人密码保护资料。用户可以凭初始注册资料及个人密码保护资料填写申诉单向中国移动申请找回帐号,中国移动的密码找回机制仅负责识别申诉单上所填资料与系统记录资料的正确性,而无法识别申诉人是否系真正帐号权使用人。对用户因被他人冒名申诉而致的任何损失,中国移动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知晓飞信帐号及密码保管责任在于用户,中国移动并不承诺飞信帐号丢失或遗忘密码后用户一定能通过申诉找回帐号。
3.2.6 用户注册飞信帐号后如果长期不使用,中国移动有权回收帐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
3.3 飞信资费与增值业务
3.3.1 飞信部分功能将产生资费。例如,用中国移动手机号码注册飞信的飞信移动用户向好友手机发送彩信、发起IVR语音聊天、用户登录手机客户端与Wap网站、发送到12520的上行短信等,将产生资费。
3.3.2 飞信移动用户如果开通飞信会员、速配交友、飞信QQ、飞信POPO等增值业务,将产生月租费。
3.3.3 以上产生资费内容,用户均可自主选择使用或不使用。
3.3.4 具体资费标准请以飞信官网公布为准。
3.4 用户在遵守法律及本《协议》的前提下可依本《协议》使用本“软件”。用户无权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3.4.1 用户通过非中国移动公司开发、授权或认可的三方兼容软件、系统登录或使用中国移动软件及服务,用户针对中国移动公司的软件和服务使用非中国移动公司开发、授权或认证的插件和外挂;
3.4.2 删除本“软件”及其他副本上所有关于版权的信息、内容;
3.4.3 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等;
3.4.4 对于本“软件”相关信息等,未经中国移动书面同意,用户擅自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擅自借助本“软件”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插件、外挂、兼容、互联等。
3.4.5 利用本“软件”发表、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任何不当的、侮辱诽谤的、淫秽的、暴力的及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
3.4.6 利用本“软件”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3.4.7 制造虚假身份或传播虚假信息以误导、欺骗他人;
3.4.8 利用本“软件”批量发表、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3.4.9 传送、散布或以其他方式实现传送含有受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图像、相片、软件或其他资料的文件,作为举例(但不限于此):包括版权或商标法(或隐私权或公开权),除非用户拥有或控制着相应的权利或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认可;
3.4.10 使用任何包含有通过侵犯商标、版权、专利、商业机密或任何一方的其他专有权利的方式利用本“软件”获得的图像或相片的资料或信息;
3.4.11 任何人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帐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软件”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企图干涉、破坏本“软件”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3.4.12 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作品运行中的指令、数据、数据包,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或者运营;
3.4.13 将本软件及中国移动提供的服务用于核设施运行、生命维持或其他会使人类及其财产处于危险之中的重大设备。用户明白本软件及中国移动提供的服务并非为以上目的而设计,如果因为软件和服务的原因导致以上操作失败而带来的人员伤亡、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中国移动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4.14 制作、发布、传播用于窃取飞信帐号及他人专属信息、财产、保密信息的软件;
3.4.15 在未经中国移动公司书面明确授权前提下,出售、出租、出借、散布、转移或转授权软件和服务或相关的链接或从使用软件和服务或软件和服务的条款中获利,无论以上使用是否为直接经济或金钱收益;
3.4.16 其他以任何不合法的方式、为任何不合法的目的、或以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方式使用本软件和和中国移动提供的其他服务;
3.4.17 用户若违反上述规定,中国移动有权采取终止、完全或部分中止、限制用户帐号的使用功能。
3.5 使用本“软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协议》。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一概与中国移动及合作单位无关;导致中国移动及合作单位损失的,中国移动及合作单位有权要求用户赔偿,并有权保留相关记录。而且,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以及违反了利用本软件和飞信帐号访问的中国移动或合作单位的其他服务规定的相关服务条款,中国移动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使用许可、停止提供服务、限制使用、回收用户飞信帐号、法律追究等措施。对利用飞信帐号进行违法活动、骚扰、欺骗其他用户等行为,中国移动有权回收其帐号。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信中断、用户资料、邮件和游戏道具丢失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3.6 本“软件”同大多数互联网软件一样,受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原因、网络服务质量、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差异影响,可能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侵扰,如他人利用用户的资料,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用户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或访问的其他网站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用户的计算机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影响本“软件”的正常使用等等。用户应加强信息安全及使用者资料的保护意识,要注意加强密码保护,以免遭致损失和骚扰。
3.7 非经中国移动或中国移动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它任何由本“软件”衍生的软件均属非法,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将可能导致不可预知的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纠纷一概与中国移动无关。用户不得轻易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否则,中国移动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用户中国移动飞信帐号的使用资格。
用户只能通过中国移动提供的本“软件”及其他合法通道登录使用飞信。用户不得通过其他未经中国移动授权开发的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兼容型软件、程序或者其他非中国移动明示许可的方式,登录使用飞信帐号,否则,中国移动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用户的飞信帐号的使用资格。
3.8 用户同意个人隐私信息是指那些能够对用户进行个人辨识或涉及个人通信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IP地址,电子邮件地址信息。而非个人隐私信息是指用户对本软件的操作状态以及使用习惯等一些明确且客观反映在中国移动服务器端的基本记录信息和其他一切个人隐私信息范围外的普通信息。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信息的私有性是中国移动的一贯制度,中国移动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除法律或有法律赋予权限的政府部门要求或用户同意等原因外,中国移动未经用户同意不向除合作单位以外的第三方公开、 透露用户个人隐私信息。 但是用户在注册时选择或同意,或用户与中国移动及合作单位之间就用户个人隐私信息公开或使用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用户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中国移动对此不予负责。同时为了运营和改善中国移动的技术和服务,我们将可能会自己收集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非个人隐私信息,这将有助于向用户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和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
3.8.1 一般而言,中国移动公司基于下列原因需要使用到用户的信息资源:
(1)执行软件验证服务;
(2)执行软件升级服务;
(3)提高用户的使用安全性并提供客户支持;
(4)因用户使用中国移动飞信特定功能或因用户要求中国移动或合作单位提供特定服务时,中国移动或合作单位则需要把用户的信息提供给与此相关联的第三方;
(5)将各种非个人隐私数据用于商业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提供增值服务、广告、定位广告、营销、联合注册其它服务、促销或其它任何活动(统称为“商业活动”);
(6)执行中国移动的《隐私保护声明》,用户可访问中国移动网站查阅该声明;
(7)其他有利于用户和中国移动利益的。

相关名词

1.飞信号:

用户开通飞信后,系统会分配给他一个唯一的ID,此ID就是飞信号,飞信号一般为9位数字。用户之间可以通过飞信号添加好友以及跟好友联络,实现了匿名沟通。

2.飞信群:

飞信群为飞信用户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在这里大家可以针对某些话题、爱好、内容等有目的进行讨论交流,您可以登录 飞信官方网站“体验中心”版块下载安装飞信PC客户端2008 体验版,即可使用飞信群。

 

参考资料: 网络营销能力秀http://abc.wm23.com 新竞争力http://www.jinggengli.cn http://www.91ophone.com/tongxin/9658.html
扩展阅读: 陈伟的主页http://abc.wm23.com/chenwei90
相关词条:

移动互联网终端

合作编辑:

网络营销词典内容均由网友提供,仅供参考。如发现词条内容有问题,请发邮件至info # wm23.com。

词条信息

浏览次数:159

编辑次数:2历史版本

创建者: 陈伟

最近更新:2011/11/26 1:41:26

词条分类导航

关于网络营销教学网站| 本站动态|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联系作者| 问题和建议|

版权声明:网络营销教学网站所有作品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严禁任何形式的转载/转贴、出版、篡改、汇编、编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