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虎360诉腾讯垄断案[编辑]
奇虎360诉腾讯垄断案二审于2013年11月26日上午9时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奇虎360诉腾讯垄断案有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之称,受到媒体高度重视,对于本案的审理过程,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通过央视、湖南卫视、新浪官方微博等多种媒体方式进行直播,全面发布发布案件审理情况,属国内首次。奇虎360诉腾讯垄断案是《反垄断法》出台六年来,最高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判决结果对国内互联网反垄断的判决具有标志性意义。
在360诉腾讯垄断案庭审期间,新浪微博还发起了对此次反垄断案的用户投票调查,对于腾讯是否涉嫌垄断、是否滥用支配地位等问题,超过80%的网友表示支持360反垄断。据统计,截至2013年11月26日上午11时40分,共有23829名网友参与了投票,近81%网友支持360。据分析,网民的投票结果,与QQ要求用户“二选一”引发网民愤怒不无关系。
奇虎360诉腾讯垄断案庭审实录
2013年11月27日,360诉腾讯案庭审进入第二天。当天庭审的现场已没有第一天那么火爆,原本容纳近百人的庭审现场稀稀落落只坐了十几个人,站在被告席上的腾讯公司派出的四位律师早早进场准备,8点50分原告360公司的两位律师从容入场。9点整书记员准时宣读法庭纪律,之后全体起立,法官席后面的大门打开,三位法官鱼贯而入,第二天的庭审有条不紊地开始了。没有了第一天媒体连篇累牍的喧嚣与热闹,第二天的庭审更加理性与严谨。
此前最高院法官专业地梳理出了22个争议焦点,并在此基础上展开了深入的调查。法庭就相关市场界定、腾讯QQ是否垄断、腾讯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对360公司造成的损害等方面展开了调查。360、腾讯两家公司分别提供了自己的专家证人,接受质证,尤以专家证人发言最为精彩。
焦点1:在相关产品市场电子邮箱打破QQ垄断?
第一个焦点问题是QQ所处的相关产品市场,即与QQ同处一个细分市场,可以替代QQ的产品有哪些,简单来说就是QQ的竞争对手是谁,或者说在2010年3Q大战爆发前,QQ是否存在竞争对手。在普遍常识中,电子邮箱、新浪微博、QQ等互联网产品,都可以满足人们相互交流的需要,但其产品特性和用户使用习惯却大相径庭,应该属于完全不同的产品。不过,腾讯公司却认为,电子邮箱、微博甚至手机短信都应与QQ是一类产品,相互之间可以替代。
一位腾讯代理律师向法官解释称,现在很多邮箱比如Gmail和163都带有即时通讯功能,像Gmail里有Gtalk功能,非常好用。此外,微博同样可以在线私信,既然能满足用户互相交流的需要,因此电子邮件、微博与QQ就应该同属一类产品,相互之间可以替代、是竞争关系。
之后,腾讯方专家证人姜奇平开始发言,姜奇平坦言:“我不懂反垄断法中的假定垄断测试,谈一点个人感受。”谈到产品之间的相互替代性,姜奇平打了个比方:从东直门到西直门,可以走路、骑自行车、坐地铁;从北京到上海,可以坐货车、坐飞机、坐火车。结论是只要能到达目的地,这些交通工具就是可以相互替代的。
至于为什么打这个比方,姜奇平表示,QQ尽管有8亿用户,但QQ和邮箱、微博、短信可以相互替代,所以在即时通讯市场不是QQ一家独大,“网易邮箱、新浪微博、运营商短信都可以即时聊天,使用邮箱时如果两个人可以连续发邮件,同样有聊天的效果。微博、短信同样可以达到即时交流的目的。所以,怎么能说QQ垄断了即时通讯领域呢?”
对此,360律师反驳称,法律中需要明确的是紧密替代关系,不是大家凭感觉的随意替代。360律师举例称:人平常渴了喝矿泉水解渴,在沙漠里人渴极了,可以喝啤酒解渴,甚至可能喝马尿解渴,但不能说啤酒和矿泉水、马尿能够相互替代。而姜奇平表示,QQ其实是连续的短信息,而黑莓的电子邮箱实际就有聊天功能。之后姜奇平同样以交通工具为例表示:“我要去八达岭,除了坐火车去还可以坐卡车去,卡车能够装货也能够装人,所以卡车与火车是同一种产品,可以互相替代。”
焦点2:在相关地域市场 MSN打破QQ垄断?
庭审的第二个焦点问题是相关地域市场,即QQ在哪个具体的国别市场里达到了垄断的地位。
360公司认为,相关地域市场应限定为中国内地的即时通讯市场,根据艾瑞、易观等多家第三方的市场分析报告,QQ在即时通讯市场里面占据了绝大多数的市场份额。对此,腾讯公司辩称,相关地域市场应当界定为全球市场。因为互联网产品自身的特点,完全可以在全球市场自由流动,而无需考虑语言、文化等地域市场特性。也就是说应当将QQ放到全球市场来看其是否垄断,MSN这样的美国竞争对手干掉QQ轻而易举。
当360律师提问腾讯公司的产品为何没在国际上取得如在中国大陆市场同样的占有率时,腾讯的四位律师集体沉默了近2分钟后,一位律师发言称,“因为我们要慢慢熟悉当地市场”。之后法官追问:和国际产品相比QQ的优势到底在哪里?为什么QQ在中国有这么大的市场占有率,但在国外市场占有率很低?腾讯代理人只能不断重复之前的回答。对此,姜奇平强调,世界上最大的20家互联网企业中,美国占14家、中国占6家,欧洲一家也没有,只有零碎的小工厂,部分原因就是欧洲在互联网领域反垄断。
美国是最早在新经济领域开展反垄断也是执行力度最大的国家。
在美国,反垄断法被称为“自由企业的大宪章”。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美国就开展了针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正是在微软遭遇反垄断调查的第二年,1998年谷歌公司成立并得以迅速崛起;今天已经代替微软成为全球互联网头号霸主的谷歌也成为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政府反垄断调查的重点。
谷歌在最近六年内受到来自美国、欧盟等多国政府近40起反垄断和专门调查,平均每年超过6起相关诉讼,甚至连微软也在今年首次起诉了谷歌,称谷歌有组织地妨害互联网搜索市场的竞争。在对谷歌的反垄断调查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最多高达29起,超过75%;还有4次针对谷歌收购的调查,5次针对谷歌发出的产业合作协议的调查。
有统计显示,美国反垄断法的执行,每年为消费者节省数百万到数十亿美元;美国反垄断法还鼓励民间的企业和个人,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打击垄断市场的行为,这就形成一种全民或是全社会打击垄断行为的氛围,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美国也因此成为打击垄断和保护创新结合的典范国家。
焦点3:微信“穿越”、打破QQ垄断?
在时间问题上,双方也进行了激烈的交锋。360认为,要确定是否滥用垄断行为,应着眼滥用行为发生时的情况,否则就会陷入一个无限时间的怪圈中。姜奇平表示,互联网的发展很快,比如微信对QQ的快速迭代,一定会成为QQ重要的竞争对手,打破QQ的垄断局面。与姜奇平的风格迥乎不同,腾讯公司另一位专家证人吴滔博士却惜字如金。庭审过程中只回答了一个非常技术的问题:“SSNIP是一种经济方法,基本原理是需求交叉弹性。”
腾讯的两位专家证人中午休庭后匆匆离开,没有参加下午的庭审,腾讯公司的律师团继续接受法庭调查。
焦点4 腾讯的“二选一”行为
在庭审过程中,腾讯的“二选一”行为再次成为法庭调查的焦点。广东高院的一审判决书认定“二选一”是违法行为,但并未对腾讯作出任何处罚。
360方称,2010年11月3日,腾讯让用户选择QQ还是360,是一种典型的利用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数据显示,受3Q大战的影响,奇虎系列软件的用户数量下降了10%。而腾讯方则向法官特别提示,“二选一”只出现了一天,“根本谈不上垄断”。不过,这样的观点显然不能得到普通网友的认同,有证据显示,QQ对360产品的不兼容根本不是一天,时间长、影响恶劣。
在最高院公开审理腾讯垄断案的这两天,新浪科技的调查显示,有超过60%的网友认为,在3Q大战结束三年后,中国互联网的垄断性不正当行为正在变本加厉。垄断巨头通过捆绑、交叉补贴的方式推广自己的产品,不断挤压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
摩根士丹利董事总经理季卫东曾表示,互联网是中国竞争最激烈的行业,平均五百多万家企业才有一家上市,只有40%的公司上市后是在发行价以上。根据大摩估算,中国网站总数在过去三年下降了30%,中国的互联网企业的平均寿命是3-5年,平均每年自然死亡率有20%-30%。
互联网反垄断 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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