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营销动力系统[编辑]
城市营销动力系统的主要构成因素有以下几点:
(一)城市营销主体的利益诉求是城市营销的内部诱因。
城市营销主体的利益诉求是客观存在的,它们构成城市营销的内部诱因。城市营销主要的利益诉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政府的力量。2.企业的力量。3.公众的力量。
(二)城市顾客的需求牵引力及城市竞争压力是城市营销的基本动力。
作为城市营销的目标对象,城市内外顾客的需求构成城市的现实“拉力”。包括居民,企业,雇员,投资者,游客及出口市场买主等内外城市顾客的需求和期望等等。此外城市所面临的日益激烈的竞争,也是促发城市营销的外部压力这种压力来自新兴城市,替代城市,供方议价能力等等激烈竞争。
(三)公共价值与私人价值的正向激励是城市营销的核心动力。
需求和供给相整合,城市营销表现为公共价值和私人价值的相互博弈,它们存在一种正向激励关系。这种价值的互动构成城市营销的核心动力,当然,政府应当充任公共价值的最主要代表者,因此它必须以公共价值为依托,并努力保持公共价值和私人价值之间达到相互激励的关系和动态平衡的状态。
城市营销动力系统的提出有助于深入探讨城市的价值发生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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