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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附赠式营销大全[编辑]


  一、概念及其理解  

      附赠式有奖销售就是依附于或者随附于销售行为的赠与行为,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消费者提供物品、金钱或其他经济上利益的行为。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免费样品、随物赠送、加量不加价、回邮赠送等。它是经营者为了有效地刺激消费者完成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而采取的一种市场营销手段。

二、特点   

(一)附赠的主体是经营者与消费者

      提供赠品的是经营者,接受赠品的为与其交易的消费者。 经营者向消费者的附赠。具体就商场“满就送”活动而言,附赠的主体双方就是商场和购买商场货品的消费者,只要消费者消费到达指定的数额就能获赠一定数量的购物券。

      附赠的赠品是向不特定的所有的消费者提供的。只要与其交易,就提供赠品,而且是一种一视同仁而不是厚此薄彼的提供。这是附赠式有奖销售区别于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重要的特征。如果商场举行的是满三百送一百二的活动,那么只要消费者购物达到三百的金额,无论是谁,都可以得到一百二的购物券,只是由于消费者消费的金额不同而在赠送上分为若干个等级而已。

(二)附赠的赠品包括物品和现金

      在附赠式有奖销售中,经营者所提供的赠品有多种形式,但一般分为现金和物品。物品包括与所购物品完全相同的物品或小样,还包括同种类物品和完全与所售物品不相关的物品;现金除以货币外,现在较为普遍的是有价证券,例如只能在该经营者的经营场所内并且在某一特定时段内消费的购物券。通常商场所举行的“满就送”活动所赠送的是在该商场内使用的礼券,凭该券可以购买与其所标明的价值等额的商品。

(三)附赠是公开进行的

       附赠作为一种经营者促销的手段,是公开地给予任何一个交易对方的。通常在附赠式有奖销售活动开展前,经营者会通过各类媒体如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或者是店堂告示、海报等方式对该活动进行强有力的宣传,最大程度地吸引消费者前去购买。因此关于活动的形式、具体数额、参加范围、领取赠品的要求等等具体问题都会十分明确地告知消费者。这就区别于商业贿赂的暗箱操作。

 (四)附赠行为是商品交易行为的从行为

       合法的附赠式有奖销售行为应当存在两重民事法律关系。首先,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这是主关系,买卖行为是主行为;其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还存在着赠与关系,这是从关系,赠与行为是从行为。经营者之所以赠与消费者一定数量的赠品是因为消费者购买了一定数量的商品或者接受了一定时间的服务,换句话说,消费者如果不与经营者存在买卖关系,那么赠与关系也就自然不存在了。

三、评价 

(一)在发起者方面存在的弊端:损害了自身的利益

1,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助长了经营者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风气,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2,若没有把握好时机、频率和幅度,附赠行为将对经营者形象与品牌形象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为消费者可能会因为过高频率的附赠行为而产生“便宜没好货”的心理,致使产品大量积压而卖不出去。

(二)在消费者方面存在的弊端: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1,附赠行为难免会使经营者忽略商品质量,有时甚至鱼目混珠,消费者买到的商品质量远远低于它的价格。而且,商品的售后服务质量也可能因为经营者利润的下降而得不到保证。

2,附赠行为轻易引起没有附赠活动就购买商品的消费者的不满,同时冲击层次化市场。尤其是商场中一些中高档的名牌产品,更是不能随意以附赠作为竞争手段。

3,附赠行为往往是消费者不需要的搭售行为。

(三)在同行业方面的弊端:损害了同业竞争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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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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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冯婷婷

最近更新:2014/10/12 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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